法院在满足法定条件时,能直接扣划协助执行人的账户资金。
要是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债务,却对本案外第三人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给第三人发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提异议,还不履行的,执行法院就能裁定对其强制执行,进而扣划其账户资金。
若协助执行人有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相关款项等妨碍执行的行为,法院会责令其限期追回。要是逾期没追回,法院会裁定其在支付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担责,也能扣划其账户资金。
法院扣划时得严格按法定程序来,要作出裁定,发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要是协助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书面异议。
所以,法院扣划协助执行人账户资金,得满足对应条件,遵循法定程序。协助执行人和相关当事人要清楚这些规定,保障自身权益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