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工作人员就算没领工资,也可能成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开设赌场罪指的是为赌博提供场地、设定赌博形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司法实践里,判断赌场工作人员是否犯罪,重点看其是否明知是赌场还提供帮助,以及在赌场运营中有啥作用。要是工作人员没领工资,但参与赌场日常运营,比如负责望风、维护秩序、给赌客服务等,主观上有帮赌场运营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相关帮助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共犯。
不过,没领工资这一情况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从刑法精神看,没领工资的工作人员,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可能比领工资的小。法官量刑时会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要是工作人员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或者没积极参与赌场运营,就可能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