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出去的钱能不能拿回来,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借款合同还没生效,就拿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举例,要是用现金给的钱,从借款人拿到钱的时候合同才生效;用银行转账等方式给钱的,钱到借款人账户时合同才生效。在钱实际给出去之前,出借人不想借了是可以反悔的,也就不存在把钱收回来的事儿。
2、要是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了,一般情况下,出借人不能随便把钱收回来。不过有几种情况,出借人能提前收回钱。比如借款合同里写明了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钱的情况,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出借人就能按约定把钱收回;要是借款人明确说自己不还钱,或者用行动表明不打算还钱,这就属于预期违约,出借人可以要求提前收回借款;还有就是借款人经营状况变得很差,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想赖账,或者没了商业信誉等,这些情况可能让出借人的钱收不回来,这时候出借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出借人就能提前把钱收回来。
3、要是借款到期了,借款人没还钱,出借人可以和对方协商,也能找第三方调解,还能通过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让借款人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