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之后,夫妻要是想自愿离婚,可没法当天就拿到离婚证了。这背后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如果夫妻俩都愿意离婚,得先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算起,接下来三十天是离婚冷静期。在这一个月里,只要有一方后悔了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当时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把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来,还得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等到离婚冷静期过了,还有三十天的申请发证期。在这三十天里,夫妻俩要带着规定好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这么算下来,就算所有程序都顺顺当当的,也得经过前面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和后面三十天的申请发证期,加起来起码六十天,所以根本不可能当天就拿到离婚证。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夫妻决定要离婚,那先得好好考虑清楚。毕竟离婚冷静期设置了反悔的机会,就别等申请了又反悔。而且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要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协商好,写清楚,避免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