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里进行担保,一般是对民事赔偿责任作出保证。担保时效的长短跟担保类型有关,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类型确定担保时效的方法不一样。
先说一般保证。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结束那天开始算,往后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上面说的六个月里,要是债权人没去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而要是债权人已经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就会按照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来处理。
再看连带责任保证。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这个期间,债权人没让保证人担责,那保证人也就不用再负责了。
所以在车祸赔偿案子中,如果担保合同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间,那就按照约定来。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保证期间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后的六个月。要是经过协商,还是没办法确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保证期间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