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子女直接抚养权,会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量。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但要是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况,像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判决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双方的抚养意愿和态度;还有子女随哪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是否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认真听取其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想法。
另外,一方有某些情形的,可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比如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当事人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以围绕这些方面准备相应证据,以更好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