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不能认定成过失犯罪,而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就主观方面来说,该罪表现为故意,而且有牟利的目的。
什么是故意犯罪呢?就是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里,行为人心里很清楚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的,但还是积极去实施传播行为,目的就是赚钱。这明显是主动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心态。
那过失犯罪又是什么呢?是指行为人本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危害社会,却因为疏忽大意没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轻信能避免,结果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传播淫秽物品获利的行为并不符合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行为人并不是因为疏忽大意没预见获利结果,也不是轻信能避免获利,相反,他们是积极地追求获利。
所以,传播淫秽物品获利这种行为只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不能认定为过失犯罪。大家要清楚这种行为的性质,可别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