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起诉时,诉讼费是会退还的。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被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原本由原告承担,但法院要退还原告已经交的案件受理费。
这是为啥呢?裁定驳回起诉表明法院从程序方面判断,这个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就不会进入实际的案件审理环节。既然都没对案件进行实际处理,还让当事人承担诉讼费,这就不太公平了,所以要把诉讼费退给当事人。
要是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满意,提起了上诉,情况就有点不同了。在上诉的时候,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来的裁定,也就是还是驳回起诉,那诉讼费还是按照前面说的规则处理,也就是会退还。
但要是二审法院改变了原来的裁定,要求一审法院重新审理这个案件,那案件会接着进行。这时候,当事人之前交的诉讼费就不用退了,会接着用于后面的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