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受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有一定标准。要想成为合格的原告,得和这案子有直接关系,得是原来那段婚姻关系里的一方。被告呢,也得清清楚楚是谁,也就是婚姻里的另一方当事人必须明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要具体,像要求分割的财产范围、分割方式这些都得说清楚。同时还得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比如说为啥会有这财产纠纷,是离婚的时候没分割财产,还是一方偷偷藏了、转走了共同财产这种情况。
2、这类案件的受案范围主要有这几种。一是离婚的时候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再去分财产引发了纠纷。二是离婚协议里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双方因为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事后有一方反悔了,产生了纠纷。三是离婚后发现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想占另一方财产,这时候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引发的纠纷。
3、除了上面这些,这案子得是法院能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还得归受理的法院管。一般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就是由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要是被告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