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搬迁补偿款一般是能被执行的。搬迁补偿款其实就是被执行人的一种财产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没有依照执行通知去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有权力去相关单位查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这些财产情况,还能根据不同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和变价。搬迁补偿款就属于这个执行范围内。
但也有特殊的情况。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得保证被执行人及其要扶养的家属有生活必需的费用和物品。要是搬迁补偿款是用来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生活和居住的,法院执行时就可能会留一部分,让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要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搬迁补偿款,得赶快把这个线索提供给法院。之后法院会依法给负责发放补偿款的单位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让他们帮忙把钱划到法院指定的账户,来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给申请执行人的建议是,发现线索要尽快告知法院,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对于被执行人来说,要明白不履行义务会有法律后果,应尽量配合法院执行,若补偿款涉及基本生活保障,可向法院说明争取合理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