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出借债券账户,要综合多方面标准来判断。
首先是看有没有相关协议或约定。要是有书面或者口头协议,清楚地表明一方把债券账户给另一方用,这就能直接证明存在出借行为。就像双方签了合同,约定好账户使用期限、费用这些内容,这就是有力的证据。
资金往来情况也很关键。如果账户里的钱不是账户名义持有人存进去的,而是别人转进来还进行交易操作;或者账户盈利的钱没到名义持有人手里,而是进了别人的账户,这些不正常的资金流转情况,很可能说明这个账户被出借了。
交易操作特征也能提供线索。要是账户平时的交易习惯、操作时间、交易风格,和账户名义持有人过去的习惯差别很大,而且能证明是别人在实际操作,那也能认定账户被出借了。举个例子,名义持有人平时很少交易,可这个账户却经常进行高风险操作。
账户控制权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点。要是账户的登录密码、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等被别人掌握,或者别人能用技术手段控制账户交易,就算没有明确的协议,也能推断账户存在出借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和监管机构会把上面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考量,进而判断是否构成债券账户出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