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有时候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决定撤诉。但要注意,撤诉后诉讼费用可不是全部都能退还的。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要是以调解的方式把案子了结,或者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那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简单来讲,当当事人申请撤诉时,法院只会退还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不过得清楚,这里能退的仅仅是案件受理费。像申请费,还有证人、鉴定人这些人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补贴等其他诉讼费用,一般是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来支出的。在撤诉的时候,这些费用通常是不会退还的。
另外,如果是在法庭辩论都结束了才申请撤诉,而且对方当事人不同意,法院是有权不批准撤诉申请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存在退还费用这回事了。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在决定撤诉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诉讼费用的问题。要先了解清楚哪些费用能退,哪些不能退。如果不是非撤诉不可,尽量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就做好决定,避免出现法院不准许撤诉又无法退费的情况。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