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终局裁决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走一审程序。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一审程序,这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正常救济途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针对终局裁决的。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以下情形,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是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四是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是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六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总结来说,非终局裁决不适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当事人若不服,应按规定向法院起诉进入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