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规定,夫妻长期分居不会改变财产划分的基本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通常属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即便夫妻长期分居,只要婚姻关系没解除,期间获得的财产依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要是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对财产归属有约定,例如书面约定某些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按约定处理。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分居或婚姻关系持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归个人。
若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要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等。比如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