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不能优先拿到钱?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受让人是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如果发包人没按约定给工程款,承包人能先提醒发包人在合理时间里付款。要是发包人过了时间还不给,除了工程性质不适合折价、拍卖的,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商量把工程折价,也能让法院依法拍卖工程,然后用折价或者拍卖的钱优先还工程款。
工程债权转让,其实就是原承包人把建设工程合同里的债权转给受让人,通常不会改变债权的主要特点。只要原来的工程债权有优先受偿的资格,受让人拿到债权后,也能接着享受优先受偿权。
但要注意,受让人想优先拿到钱也有条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时间限制,而且工程质量得合格。要是转让前原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已经过了时间,或者不满足优先受偿的法定条件,那受让人可能就没办法优先拿到钱了。所以,受让人在接手工程债权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这些情况,避免出现无法主张优先受偿的风险。如果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