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无权代理时,后果承担分两种情况。
对被代理人来说,若其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该行为对其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像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合同,被代理人追认后就得履行合同义务。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行为对其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担责。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起三十日内追认,被代理人没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对相对人来说,若为善意,也就是不知道且不应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撤销要以通知方式作出。善意相对人还能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就损害要求赔偿,但赔偿范围不能超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能获的利益。若相对人非善意,即明知行为人无权代理还与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各自过错担责。
遇到无权代理纠纷,被代理人要及时决定是否追认,相对人要明确自身是否善意,根据不同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