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男人给情人钱的情况比较常见,不过在不同状况下,这笔钱能否要回来有不同的法律判定。
要是男人给情人的是日常小额赠与,像在节日、生日这些特殊日子转的有特殊意义金额,像520元、1314元,或者是两人一起吃饭、看电影等共同生活的消费支出,这类通常会被当成一般性赠与。一旦赠与合同完成交付,就很难再要求返还了。这就好比你送朋友一件礼物,送出去了,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
如果男人处分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而且赠与过程中没有欺诈、胁迫等能撤销的情况,情人也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那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钱也就拿不回来了。
但要是这笔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人没经过配偶同意,就把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送给情人,这种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去处分共同财产时,得和另一方商量好。这时候,配偶就有权要求情人把钱还回来。
法律建议:对于男人来说,别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去给情人钱,不然很可能最后人财两空。对于配偶,如果发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