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老师为管理可以暂扣手机,但“没收不还”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家长有权要求返还,长期拒不归还还可能涉及不当占有。手机是学生(或家长)的合法财产,学校、老师没有所有权,为维持秩序暂时代为保管可以,但必须限期归还,不能据为己有或损毁。处理路径:一是家长先与学校沟通,说明手机价值并要求归还;二是如果老师以“校规规定没收”为由拒绝,可向其上级或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校规不能对抗财产权;三是拒不归还且价值较大的,可以报警或提起返还原物之诉。提醒,学生校内也应遵守手机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合理保管,但保管不等于没收,归还义务始终在老师一方,校规不能对抗法律,保管与没收是两回事,沟通留痕更利于维权。,法律才是底气的来源,校规不能对抗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