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里,证人要满足一些条件。证人得能准确感知案件情况,也就是得用自己的眼睛看、耳朵听、鼻子闻等方式,亲自经历案件发生的经过和细节。只有亲自感知到案子的人,才有可能把案件事实说清楚,这是成为证人的基本要求。
2、证人要有相应的表达能力。得能通过说话、写字或者其他办法,把自己感知到的案件情况清楚、准确地讲出来,这样司法机关才能明白他说的内容,进而采纳他的证言。要是没办法正确表达,就不能当证人。
3、证人只能是个人,单位不行。因为只有个人才有感知、记住和表达事情的能力,能亲自经历案件并给司法机关提供证言。
4、证人是不能被别人替代的。不管是谁,只要了解案件情况,不管身份、职业怎样,都得当证人。而且,像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这些参与刑事诉讼的人,如果在非工作的时候了解了案件情况,也得以证人身份参与诉讼。
另外,身体或者精神有缺陷、年龄小,没办法分辨对错、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当不了证人。司法机关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个人有没有当证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