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见证人和担保人可不一样,它们承担的法律责任本质上有很大区别。见证人只是证明借款这件事确实发生了,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不存在担保期限的问题。
要是你成了贷款担保人,担保期限得看约定。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自己商量保证期间,但要是约定的时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结束,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六个月。
要是主合同里没说主债务什么时候履行,或者说得不明确,保证期间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给的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得按规定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是没在保证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没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保证人就不用承担责任了。而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同样不用担责。大家在做贷款相关的见证或者担保时,一定要搞清楚这些区别,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