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全程序里,要是发现保全金额不够了,能按下面这些步骤来追加保全。
第一步,得准备好追加保全申请。在申请里,要把原保全金额写清楚,说明现在发现的金额不足情况,还要明确需要追加的具体数额。同时,得给出追加保全的合理理由,像发现被申请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或者原来估算的债权金额不对等。
接着,把申请提交给作出原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一般是向一审法院提交,如果案件已经到二审阶段了,也能通过一审法院提交。
然后,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追加保全也不例外。担保形式有很多,比如现金、房产、保函等,具体要求得看法院规定。
最后,就等法院审查。法院会对追加保全申请和担保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作出新的保全裁定,并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这里要提醒一下,追加保全得尽快进行,不然被申请人可能会转移财产,到时候后续执行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