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摔跤一方受伤,责任承担要视情况而定。
要是当事人自愿参与摔跤这种有风险的活动,就属于自甘风险。依据民法典,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与者行为受损的,受害人通常不能要求其他参与者担责。不过,其他参与者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除外。像正常友好切磋、按规则摔跤时,一方自己不小心受伤,对方无需担责,损害后果一般由伤者自担。
如果一方存在故意行为,比如故意用危险或违规动作致使对方受伤,那实施伤害的一方要承担侵权责任。该方要赔偿伤者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还有伤者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要是双方对损害都有过错,就得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比如双方摔跤时都有不规范动作,致一方受伤,就可能根据双方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总体而言,遇到这类情况,应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