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来看看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最长羁押时间,不同阶段的时长不同。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期限还不能终结,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前面期限到期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若嫌疑人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规定延长期限届满还不能侦查终结,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延长两个月。另外,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从发现那天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通常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天。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要在十天内作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可延长到十五天。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改变管辖,从改变后检察院收到案件日起算审查起诉期限。需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死刑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特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把各阶段可能的最长时间加起来,犯罪嫌疑人从被羁押开始,可能要面临较长时间羁押。遇到这类情况,嫌疑人及其家属可及时咨询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和嫌疑人权利,必要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