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婚内投资亏本产生的债务归属问题经常让人头疼,其实这里面大有门道,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投资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打个比方,一方投资开了个小店,目的是增加家庭收入、维持家庭开销。即便最后小店经营亏本,因此产生的债务夫妻二人都得去偿还。债权人找夫妻俩谁还债都行,一方偿还之后,还能依据之前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追讨他该承担的那部分。
但要是投资没用到家庭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上,而且另一方既不知情又明确反对,这债务就不一定算共同的了。像一方瞒着另一半,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搞高风险投资,投资项目和家里的日常需求一点关系都没有,那这种投资亏了本产生的债务,一般就由投资的那一方自己扛。
在实际生活中,要确定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得靠证据说话。像投资的钱是从哪儿来的,投资项目是干啥的,投资收益最后去了哪里,这些都能帮助判断债务性质。
给大家提个法律小建议,夫妻双方在做投资决策时,最好能坦诚沟通,达成共识。如果一方要进行大额投资,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债务承担方式。这样不管投资结果如何,都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