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里,要是分公司涉案金额达到5亿,这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二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具体金额会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
对于单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若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最终责任主体通常是总公司;若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那分公司本身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在量刑方面,法院会在法定刑幅度内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分公司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像是不是组织策划者,有没有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等。还有有无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如果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等情况,可能会减轻处罚。
所以,如果分公司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及时配合调查,涉案人员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要积极争取。同时,尽量退赃退赔,以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