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有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顺序规定,是为保障被继承人近亲属合理继承遗产,维护家庭关系稳定与公平。实际继承时,若有多个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遗产均等分配,不过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遇到继承问题,建议先与各继承人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