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支付令被驳回,债权人无需担忧,他们随时都能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支付令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给债务人发的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件。要是法院受理申请后,仔细审查了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觉得申请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
支付令程序属于督促程序,这个程序有个特点,就是不用经过实质性的审理。一旦支付令申请被裁定驳回,那就说明没办法再通过这个程序让债务人还钱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债权人去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债权人的起诉权利还是好好地在那儿的。
债权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诉讼程序,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重新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要回自己的钱。在起诉的时候,得把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金额等方面的证据准备好。比如说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让法院更清楚地了解情况,也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得到更好的保障。总之,支付令被驳回不可怕,起诉是后续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