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被告自己犯罪被判刑,和他父母因无人照顾身亡,这两件事要分开看;被告不能仅因“我坐牢了所以父母没人管”就起诉原告,除非能证明原告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否则起诉难获支持。
先理清:被告犯罪是被告自己的事,原告是报案或受害方,原告依法维权不违法。被告父母去世,若是因为被告被抓后无人照料,那责任在被告自身或其家庭,不在原告。要告原告,得证明原告有侵权行为直接导致老人死亡,比如原告非法拘禁、威胁老人,这才有诉权。
如果原告只是正常报案、诉讼,被告坐牢是法律后果,父母亡故是家庭照护缺位,二者无法律因果关系,法院不会判原告赔偿。
实务中这类“反诉”极少成立。被告方若认为原告有违法侵害行为,另收集证据单独起诉,但仅凭“我坐牢父母死了”不足以追责。法律讲因果,不讲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