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赔偿官司要交的诉讼费用,得按照具体的赔偿金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来缴纳。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等,其中案件受理费是大头。
如果打的是财产类赔偿官司,也就是说索赔金额和财产有关,案件受理费是分段累计收取的。索赔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到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来交;超过10万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超过20万到50万元部分,按1.5%交;超过50万到100万元部分,按1%交;超过100万到200万元部分,按0.9%交;超过200万到500万元部分,按0.8%交;超过500万到1000万元部分,按0.7%交;超过1000万到2000万元部分,按0.6%交;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
要是非财产类赔偿官司,像名誉权、肖像权这类纠纷,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500 - 1000元;要是有争议金额,就按财产案件的标准来交。
除了上面说的,打官司过程中还可能有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证人出庭的交通费等。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不过有些案件会按照双方胜负的比例来分担,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决定谁来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