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判决书就像是一张具有强制力的“承诺书”。一旦判决书生效,如果被告在十天内还不还钱,原告可不能干等着,得主动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一方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原告得把握好时间,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满那天开始算两年内,向第一审法院或者和第一审法院级别一样、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方的法院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写清楚要执行的事儿和理由,还得把生效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附上。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马上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接着就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比如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冻结资金、扣划存款;把被执行人的收入扣下来、提取出来;把被执行人的财产封了、扣了、拍卖或者变卖。要是被执行人就是耍赖不还钱,那可能会被罚款、拘留。要是情节严重,还会被当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钱,法院可能会先裁定终结这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的权益就没了保障,等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了,原告还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建议:原告要及时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要是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尽快告知法院。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这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