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后,要不要换起诉状和代理手续,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先说起诉状,一般是不用换的。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诉求、讲事实和理由的重要材料,案子的核心内容,像基本诉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这些,不会因为案件移到别的法院去审了就跟着变。案件移送只是换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接着审,原告诉的那些基本的事儿不会有本质变化,所以大多还是用原来那份起诉状就行。不过呢,要是移送之后出现了新情况,原告想改诉讼请求或者事实理由,那就可以给接手的法院交一份改好的起诉状。
再说说代理手续。要是还是原来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接着代理案子,一般不用重新弄一套完整的代理手续。但是呢,得把案子移送的情况跟接手的法院说一声,可能还得交个说明函,把之前的代理情况以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息告诉法院,好让他们备案。要是换了代理人,那就得把代理手续重新办一遍,像签委托代理合同、出授权委托书这些,都得弄好,然后交给接手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