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60天后放出来,有几种不同情况和对应的处理办法。
要是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按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得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要是发现不该拘留,就得马上放人。这种情况下,案件可能还会继续侦查,当事人要保证电话畅通,配合公安机关后续调查。要是最后查明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案件就会被及时撤销。
要是因为被决定不起诉而释放,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情节轻微,按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免刑的,检察院也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还在羁押,要立即释放。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解除相关限制措施,像被冻结的财产等。
还有可能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释放,比如变成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时候当事人得遵守相应规定。取保候审要保证随传随到,没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监视居住要在指定居所居住,没经过批准不能会见他人。
不管是哪种情况,要是当事人觉得自己权益被侵害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