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担保是常见的事儿,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得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先说一般保证。要是你做了一般保证人,当债务人没法还上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得先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只有在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后,债务人还是还不上钱,你这个保证人才要承担责任。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审判或仲裁,也没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你有权拒绝替债务人还钱,不过有几种特殊法定情形除外。
再看连带责任保证。要是属于这种情况,只要债务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债务人没还钱,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能直接让你这个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还钱。
对于抵押、质押这类担保方式,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或者出现了合同里约定的能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债权人就有权用担保财产优先拿到该得的钱。债权人可以和抵押人、质押人商量,把担保财产折价,或者把它拍卖、变卖,用所得的钱优先受偿。要是商量不成,债权人可以找法院来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最后,当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保证人可以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把钱要回来,就像债权人向债务人要钱一样,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做担保前,一定要清楚自己承担的是哪种担保责任,仔细看担保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