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被执行人名下没财产时,不能直接执行其父母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是独立民事主体,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以,被执行人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其父母没有法定偿还义务,法院执行时一般只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但存在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表明被执行人把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以此逃避债务执行,法院可以按法律规定,对被转移财产展开调查与处理,必要时可执行该部分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母为被执行人的债务做了担保,那父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此时,法院可依法执行父母名下相应财产,来履行担保义务。
若遇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要是发现父母有担保情况,及时向法院提供担保合同等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