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里,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是否缴纳受理费要分情况。
按撤诉处理的案件,通常是要减半交案件受理费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打民事官司,要按规定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要在规定时间内交受理费。要是逾期没交,也没提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没通过,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还是没交受理费,就会按撤诉处理。
即便案件按撤诉处理,程序不再推进了,可法院已经投入了司法资源。所以,当事人还是要支付减半的案件受理费。要是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比如因为经济困难这些情况,能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法院审查批准后,就能减免相应费用。
总结来说,不缴受理费导致撤诉,当事人一般要交减半的受理费。符合条件的,能申请司法救助来减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