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给妻子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妻子的,而且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已经明确了这种分割方式,通常就不能要回来了。按照《民法典》规定,大家得遵守自愿签订的协议或者生效的判决。就好比离婚的时候,夫妻俩商量好了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这个分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这笔钱是有特定条件才给的,像说好了以复婚为条件给的钱,结果最后没复婚,那就能依据附条件赠与的规定,要求把钱要回来。这是因为,当约定的条件没达成时,赠与行为就不生效。
另外,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把钱给了对方,受损的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个给钱的行为。撤销之后,就能要求对方把钱还回来。
所以,能不能要回离婚时给妻子的钱,得结合具体事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要是有必要,还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