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了钱不承认,可以这么处理:
先收集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和借款已交付的证据。借款合同是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没有借款合同的话,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里体现借款事实和金额的内容也能当证据。转账记录能证明借款交付,要是现金交付,可找当时在场的证人提供证言。
接着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可以重新协商还款的时间、方式,保留好新的沟通记录。要是对方在沟通中承认了借款事实,这就是有力的证据。
如果协商没用,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能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实在不行,就走诉讼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收集到的证据,由法院审理和判决。拿到胜诉判决,对方还不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