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一般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的,通常会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开庭。要是你想申请异地开庭,其实就是申请变更管辖法院,可以按下面这些步骤来操作。
第一步得看看有没有法定的管辖变更情况。像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时,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来管辖,不过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侵权纠纷则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要是存在上面说的法定情形,你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申请时要把事实和理由写清楚,比如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情况、合同约定管辖的情况等,还要提供相关证据,像居住证明、合同协议这些。
接下来法院会审查管辖权异议。要是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要是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要是当事人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当天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要提交上诉状,写清楚上诉理由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