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只有夫妻一方签字,另一方不知情,债权人也能起诉。不过,债务是否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得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打官司时,债权人得负责证明情况。如果借条只有一方签字,债权人就得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要是能证明,法院会判夫妻一起还钱;证明不了,就可能算签字那方的个人债务,由他自己还。
对于不知情的另一方,如果能证明这笔债务没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自己也没从中得到好处,就能避免替对方还钱。要是遇到这类纠纷拿不准,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