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夫妻一方欠债后另一方是否会被追究责任,得看这笔债务的性质。这事儿和咱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了解清楚能避免不少麻烦。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夫妻双方都得一起还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事后认可,还有一方为了家里日常生活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打个比方,夫妻俩一起签字贷款买房子,或者一方借钱买菜、交水电费这些日常花销,这时候债主就可以找夫妻两人还钱。
要是一方自己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一方偷偷借了钱去投资,赚的钱也没往家里拿,那通常就是个人债务,不会追究另一方。但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投资赚的钱家里也用了,另一方就得担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中不管是借钱还是被借钱,都得留个心眼。借钱时要明确用途,最好两人都知情并签字;要是发现对方有金额较大的债务,要了解清楚是不是用在家庭上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