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一方私自抵押房屋这事,得按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房子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他就有权利自己决定去抵押,这种抵押是合法有效的。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拿去抵押。依照法律,这就是无权处理。
要是抵押权人是善意获得抵押权的,也就是说,他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这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且付了合理的价钱,还办好了抵押登记手续,那他就能拿到抵押权。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能要求认定抵押合同无效,不过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找私自抵押的那方来赔偿损失。
要是抵押权人不是善意的,比如说他明知道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接受抵押,另一方就可以说这个抵押行为是无效的。可以先和抵押权人商量,让他撤销抵押登记;要是商量不成,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个请求。等法院判决抵押合同无效之后,就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让不动产登记机构把抵押登记撤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