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法庭审判结束就不用再担心财产问题了,其实在审判结束到执行开始这段时间,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导致后续生效法律文书可能无法执行或执行困难,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通俗来讲,就是怕对方偷偷把财产弄走,让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所以提前给财产加上一把“锁”。
不过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有要求。申请人得提供担保,就好比找担保人或者交一笔押金。要是不提供,法院就会驳回申请。法院接收申请后,会在两天内做出裁定。一旦裁定要采取保全措施,就会马上执行。另外,申请人在法院实施保全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去申请执行,不然法院就会把保全措施解除。
在实际操作方面,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把被保全财产的信息详细写清楚,像房子在哪里、有多少存款之类。还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这么做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判决书能真正“落地”。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一定得及时申请,提供准确资料和担保,别让应该拿到手的利益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