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辩护人是有权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当辩护律师收集与案件相关材料时,要是向证人、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证据被拒,就可以申请法院帮忙收集、调取。法院觉得有必要,就会同意。另外,如果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检察院没把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提交,也能申请法院调取,此时法院会向检察院调取。
辩护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得写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列出要调取的证据内容或线索。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觉得申请调取的证据和要证明的事实没关系,或者对证明事实没意义,又或者没必要调取收集,就会决定不准许,还会向申请人说明原因。要是准许申请,法院会按法定程序去调取。在庭审过程中,法院调取收集来的证据,得经过当庭出示、辨认和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确定真实可靠后,才能作为给案件下结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