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案件是否以及何时移交检察院,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存疑不批捕的情况,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要马上释放被拘留的人,也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后续侦查里,要是公安机关收集到新证据,觉得符合起诉条件,会重新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或者直接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过程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主要看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进度。
若因情节轻微等原因,检察院作出不构成犯罪不批捕决定,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再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时,公安机关会接着侦查。侦查结束,且认为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就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没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了解案件进展。若对不批捕决定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