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的处理有不少法律要点得注意。
从债权人角度讲,要是想把债权转让出去,一定得通知债务人。就好比借钱出去的人要把收钱的权利转给别人,得让欠钱的人知道。要是没通知,那这个转让对债务人就不管用。等通知送到债务人手里,债权人就从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里“脱身”了,不能再找债务人要钱。
债务人呢,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有一些应对办法。要是原来的债权人还有没做到的事儿,比如该提供的服务没提供等,债务人就可以跟新的债权人“说道说道”,用这个理由不还钱或者少还钱。要是债务人对原来的债权人也有债权,并且自己的债权比转让的债权先到期或者一块到期,债务人就可以把这两笔账互相抵销,少还或者不还钱。
新接手债权的受让人也有相应权利。除了专属于原债权人的权利之外,受让人能得到跟这个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而且受让人从此就成了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要是债务人耍赖不还,受让人可以先试着和债务人好好商量,或者找个第三方调解。要是这些都行不通,还能去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受让人是能当原告的。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像法律不让转、双方约定不能转或者根据债权性质不能转的债权,就别想着转让了,不然转让行为可能会被判定无效,白忙活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