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如果当事人没撤诉,但是开庭的时候又没到现场,处理办法得看这人是原告还是被告。
要是原告既不撤诉又没出现在法庭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法院已经给原告发了传票,让他来开庭,可他没有合理的理由就是不来,或者在开庭的时候没经过法庭同意就中途离开,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当作原告主动撤诉处理。不过要是被告在这个时候提出了反诉,那么法院就会对反诉的部分进行缺席判决。简单来说,大多数情况下会当原告自己放弃诉讼,但要是被告有反诉,法院还是会管反诉的事儿。
要是被告不撤诉还不到庭,同样按照这部法律,如果法院给被告发了传票,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或者开庭时擅自中途离场,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法院会查看原告提供的证据,听听原告怎么说,把事实弄清楚以后,依法做出判决。
在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里,也有类似于缺席审判的规定。不过要注意,这些规定在实际的适用情况还有处理方式上和民事诉讼不一样。在行政诉讼中,如果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就不到庭,法院可以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在刑事公诉案件里,被告人必须得到庭。而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如果自诉人收到两次法院的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或者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会当作自诉人撤诉。要是被告人没到庭,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能进行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