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受伤,处置方式如下:
《民法典》规定,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管理事务,因管理事务受损失,可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这是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伤请求补偿的法律依据。
管理人受伤后,要及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等,以此证实无因管理行为存在,以及受伤事实和损失情况。
接着,管理人可和受益人协商,说明自己因管理事务受伤及产生的各项损失,要求适当补偿。补偿范围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要是双方就补偿事宜达不成一致,管理人能考虑走诉讼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断管理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以及受益人应补偿的金额。法院会综合管理行为必要性、合理性、管理人受伤程度、受益人的受益情况等因素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