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结案了但没交相关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把这费用当作执行费用,会采取措施来收缴。
要是当事人没主动缴费,法院可以发缴费通知,让其在指定时间内交。过了时间还没交,法院能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冻、划当事人银行存款,扣、提其收入,封、扣、拍、卖其财产,用所得款项抵执行费用。
当事人要是对执行费用数额有意见,能在规定时间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说明理由和提供证据。法院会依法审查,理由充足就调整费用数额;理由不成立,就驳回异议。
而且,当事人长时间不交执行费用,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行、信贷、高消费等会受限,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执行案结案后,当事人要及时留意费用缴纳情况,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