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对调解书不满意,有几种办法可以进行救济。但具体采取哪种,得看你的实际情况。
要是你能证明调解并非出于自愿,例如自己是在被胁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又或者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在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内,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或者它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这里所说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指的是一旦违反,调解协议就会无效的效力性规定。
如果案件损害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可以主动对调解书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要是你想让检察院帮你,得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法院驳回了你的再审申请,或者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没对再审申请给出裁定,又或者再审的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满足这些情形之一,你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要是有证据表明对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协议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这个协议。不过要注意,你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特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不然可能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