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里,支付执行费和诉讼费成问题时,有下面这些处理办法。
先说诉讼费。要是当事人实在没钱交诉讼费,能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的时候,得交书面申请,还得有能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像低保证明之类的。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最后决定是否同意。要是没按规定交诉讼费,也没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或者申请没通过还不交,那就会被当成自动撤回起诉、上诉。通俗来讲,就是你这官司可能就打不了了。
再说说执行费。一般执行费是由被执行人出,通常会从执行回来的钱里先扣,申请人不用提前交。要是被执行人拿不出执行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要是被执行人确实没财产可以执行,而且符合一定条件,法院可能会先终结这次执行程序,等他以后有财产了再接着执行。但要是被执行人有能力支付却故意不给,法院可不会坐视不管。法院能查询、冻结、划拨他银行里的存款,还能查封、扣押、拍卖他的财产。
法律建议:当事人经济困难时要及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别错过申请时机。被执行人要积极配合执行,别想着耍赖,不然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